「大司馬臣去病一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:陛下過聽,使臣去病待罪行閒。宜專邊塞之思慮,暴骸中野無以報,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,誠見陛下憂勞天下,哀憐百姓以自忘,虧膳貶樂,損郎員。皇子賴天,能勝衣趨拜,至今無號位師傅官。陛下恭讓不恤,羣臣私望,不敢越職而言。臣竊不勝犬馬心,昧死願陛下詔有司,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。二唯陛下幸察。臣去病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。」三月乙亥,御史臣光守《尚書》令奏未央宮。制曰:「下御史。」
一《索隱》:霍去病也。
二《索隱》:按;明堂《月令》云「季夏月,可以封諸侯,立大官」是也。
六年三月戊申朔,乙亥,御史臣光守《尚書》令、丞非,一下御史書到,言:「丞相臣靑翟、二御史大夫臣湯、三太常臣充、四大行令臣息、五太子少傅臣安六行宗正事昧死上言:大司馬去病上疏曰:『陛下過聽,使臣去病待罪行閒。宜專邊塞之思慮,暴骸中野無以報,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,誠見陛下憂勞天下,哀憐百姓以自忘,虧膳貶樂,損郎員。皇子賴天,能勝衣趨拜,至今無號位師傅官。陛下恭讓不恤,羣臣私望,不敢越職而言。臣竊不勝犬馬心,昧死願陛下詔有司,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。唯願陛下幸察。』制曰『下御史』。臣謹與中二千石、二千石臣賀等七議:古者裂地立國,並建諸侯以承天于,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。今臣去病上疏,不忘其職,因以宣恩,乃道天子卑讓自貶以勞天下,慮皇子未有號位。臣靑翟、臣湯等宜奉義遵職,愚憧而不逮事。方今盛夏吉時,臣靑翟、臣湯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、八臣旦、臣胥為諸侯王。昧死請所立國名。」
一《索隱》:按:奏狀有《尚書》令官位,而史先闕其名耳。丞非者,或《尚書》左右丞,非其名也。
二《索隱》:莊靑翟也。
三《索隱》:張湯。
四《索隱》:蓋趙充也。
五《索隱》:李息。
六《索隱》:任安也。
七《正義》:公孫賀。
八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閞』。」
制曰:「蓋聞周封八百,姬姓並列,或子、男、附庸。禮『支子不祭』。云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,朕無聞焉。且天非為君生民也一。朕之不德,海內未洽,乃以未敎成者彊君連城,卽股肱何勸二?其更議以列侯家之。」
一《索隱》:《左傳》曰「天生蒸民,立君以司牧之」,是言生人為立君長司牧之耳,非天為君而生人也。
二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敦』,一作『勖』,一作『觀』也。」 《索隱》:謂皇子等並未習敎義也。皇子未習敎義,而彊使為諸侯王,以君連城之人,則大臣何有所勸?
三月丙子,奏未央宮。「丞相臣靑翟、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:臣謹與列侯臣嬰齊、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、諫大夫博士臣安等議曰:伏聞周封八百,姬姓並列,奉承天子。康叔以祖考顯,而伯禽以周公立,咸為建國諸侯,以相傅為輔。百官奉憲,各遵其職,而國統備矣。竊以為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者,四海諸侯各以其職奉貢祭。支子不得奉祭宗祖,禮也。封建使守藩國,帝王所以扶德施化。陛下奉承天統,明開聖緒,尊賢顯功,興滅繼絕。續蕭文終之後于酇,一褒厲羣臣平津侯等。二昭六親之序,明天施之屬,使諸侯王封君得推私恩分子弟戶邑,錫號尊建百有餘國。三而家皇子為列侯,則尊卑相踰,四列位失序,不可以垂統於萬世。臣請立臣閎、五臣旦、六臣胥七為諸侯王。」三月丙子,奏未央宮。
一《索隱》:蕭何謚文終也。按:蕭何初封沛之酇,音贊。後其子續封南陽之酇,音嵯。
二《索隱》:公孫弘平津侯。平津,高成之鄕名。 《正義》:公孫弘所封平津鄕,在滄州鹽山南四十二里也。
三《索隱》:謂武帝廣推恩之詔,分王諸侯王子弟,故有百餘國。
四《索隱》:謂諸侯王子已為列侯,而今又家皇子為列侯,是尊卑相踰越矣。
五《索隱》:齊王也,王夫人子。
六《索隱》:燕王也。《漢書》云李姬子。
七《索隱》:廣陵王也。
制曰:「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,襃有德也。周公祭天命郊,故魯有白牡、騂剛之牲。一羣公不毛,二賢不肖差也。『高山仰之,景行嚮之』,朕甚慕焉。所以抑未成,家以列侯可。」
一《集解》:《公羊傳》曰:「魯祭周公,牲用白牡,魯公用騂剛。」何休曰:「白牡,殷牲也。騂剛,赤脊,周牲也。」
二《集解》:何休曰:「不毛,不純色也。」
四月戊寅,奏未央宮。「丞相臣靑翟、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:臣靑翟等與列侯、吏二千石、諫大夫、博士臣慶等議:昧死奏請立皇子為諸侯王。制曰:『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,褒有德也。周公祭天命郊,故魯有白牡、騂剛之牲。羣公不毛,賢不肖差也。「高山仰之,景行嚮之」,朕甚慕焉。所以抑未成,家以列侯可。』臣靑翟、臣湯、博士臣將行等伏聞康叔親屬有十,武王繼體,周公輔成王,其八人皆以祖考之尊建為大國。康叔之年幼,周公在三公之位,而伯禽據國於魯,蓋爵命之時,未至成人。康叔後扞祿父之難,伯禽殄淮夷之亂。昔五帝異制,周爵五等,《春秋》三等,一皆因時而序尊卑。高皇帝撥亂世反諸正,二昭至德,定海內,封建諸侯,爵位二等三。皇子或在繈褓而立為諸侯王,奉承天子,為萬世法則,不可易。陛下躬親仁義,體行聖德,表裏文武。顯慈孝之行,廣賢能之路。內褒有德,外討彊暴。極臨北海,四西(湊)\〔溱〕月氏,五匈奴、西域,舉國奉師。輿械之費,不賦於民。虛御府之藏以賞元戎,六開禁倉以振貧窮,減戍卒之半。百蠻之君,靡不鄕風,承流稱意。遠方殊俗,重譯而朝,澤及方外。故珍獸至,嘉穀興,天應甚彰。今諸侯支子封至諸侯王,七而家皇子為列侯,八臣靑翟、臣湯等竊伏孰計之,皆以為尊卑失序,使天下失望,不可。臣請立臣閎、臣旦、臣胥為諸侯王。」四月癸未,奏未央宮,留中不下。
一《集解》:鄭玄曰:「《春秋》變周之文,從殷之質,合伯、子、男以為一,則殷爵三等者,公、侯、伯也。」
二《索隱》:《春秋》《公羊傳》文。
三《索隱》:謂王與列侯。
四《正義》:匈奴傳云霍去病伐匈奴,北臨翰海。
五《正義》:溱音臻。氏音支。至月氏。月氏,西戎國名,在蔥嶺之西也。
六《集解》:詩云:「元戎十乘,以先啓行。」韓嬰章句曰:「元戎,大戎,謂兵車也。車有大戎十乘,謂車縵輪,馬被甲,衡扼之上盡有劍戟,名曰陷軍之車,所以冒突先啓敵家之行伍也。」《毛傳》曰:「夏后氏曰鉤車,先正也。殷曰寅車,先疾也。周曰元戎,先良也。」
七《索隱》:謂立膠東王子慶為六安王,常山王子平為眞定王,子商為泗水王是也。
八《索隱》:時諸王稱「國」,列侯稱「家」也,故云「家皇子」為尊卑失序。
「丞相臣靑翟、太僕臣賀、行御史大夫事太常臣充、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言:臣靑翟等前奏大司馬臣去病上疏言,皇子未有號位,臣謹與御史大夫臣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諫大夫、博士臣慶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等為諸侯王。陛下讓文武,躬自切,及皇子未敎。羣臣之議,儒者稱其術,或誖其心。陛下固辭弗許,家皇子為列侯。臣靑翟等竊與列侯臣壽成一等二十七人議,皆曰以為尊卑失序。高皇帝建天下,為漢太祖,王子孫,廣支輔。先帝法則弗改,所以宣至尊也。臣請令史官擇吉日,具禮儀上,御史奏輿地圖,二他皆如前故事。」制曰:「可。」
一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蕭何之玄孫酇侯壽成,後為太常也。」
二《索隱》:謂地為「輿」者:天地有覆載之德,故謂天為「蓋」,謂地為「輿」,故地圖稱「輿地圖」。疑自古有此名,非始漢也。
四月丙申,奏未央宮。「太僕臣賀行御史大夫事昧死言:太常臣充言卜入四月二十八日乙巳,可立諸侯王。臣昧死奏輿地圖,請所立國名。禮儀別奏。臣昧死請。」
制曰:「立皇子閎為齊王,旦為燕王,胥為廣陵王。」
四月丁酉,奏未央宮。六年一四月戊寅朔,癸卯,御史大夫湯下丞相,丞相下中二千石,二千石下郡太守、諸侯相,丞書從事下當用者。如律令。
一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云元狩。」
「維六年四月乙巳,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閎為齊王。曰:於戲,小子閎,一受茲靑社!二朕承祖考,維稽古建爾國家,封于東土,世為漢藩輔。於戲念哉!恭朕之詔,惟命不于常。人之好德,克明顯光。義之不圖,俾君子怠。三悉爾心,允執其中,天祿永終。厥有𠎝不臧,乃凶于而國,害于爾躬。於戲,孫守真按:戲,有邊讀邊讀左上邊「虍」,而「於」乃「烏鴉」之本字,故「於戲=嗚呼」,字形結構換聲符,同音通假耳。保國艾民,可不敬與!王其戒之。」四
一《索隱》:此封齊王策文也。又按武帝集,此三王策皆武帝手製。於戲音嗚呼。戲或音羲。
二《集解》:張晏曰;「王者以五色土為太社,封四方諸侯,各以其方色土與之,苴以白茅,歸以立社。」 《索隱》:蔡邕《獨斷》云:「皇子封為王,受天子太社之土,若封東方諸侯,則割靑土,藉以白茅,授之以立社,謂之『茅土』。」齊在東方,故云靑社。
三《索隱》:謂若不圖於義,則君子懈怠,無歸附心。
四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立八年,無後,絕。」
右齊王策。
「維六年四月乙巳,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旦為燕王。曰:於戲,小子旦,受茲玄社!朕承祖考,維稽古,一建爾國家,封于北土,世為漢藩輔。於戲!葷粥氏虐老獸心,二侵犯寇盜,加以姦巧邊萌。三於戲!朕命將率徂征厥罪,萬夫長,千夫長,三十有二君皆來,四降期奔師。五葷粥徙域,六北州以綏。七悉爾心,毋作怨,毋俷德,八毋乃廢備。九非敎士不得從徵。一〇於戲,保國艾民,可不敬與!王其戒之。」一一
一《索隱》:褚先生解云:「維者,度也。稽者,當也。言當順古道也。」魏高貴鄕公云:「稽,同也。古,天也。謂堯能同天。」
二《索隱》:按:匈奴傳曰「其國貴壯賤老,壯者食肥美,老者食其餘」,是虐老也。
三《索隱》:邊甿。韋昭云:「甿,民也。」《三倉》云:「邊人云甿。」
四《集解》:張晏曰:「時所獲三十二帥也。」
五《集解》:如淳曰:「偃其旗鼓而來降。」 《索隱》:《漢書》「君」作「帥」,「期」作「旗」。而服虔云以三十二軍中之將,下旗去之也。如淳云卽昆邪王偃旗鼓降時也。若如此意,則三十二君非軍將,蓋戎狄酋帥時有三十二君來降也。
六《集解》:張晏曰:「匈奴徙東也。」
七《集解》:臣瓚曰:「綏,安也。」
八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俷,一作『菲』。」 《索隱》:無菲德。蘇林云:「菲,廢也。本亦作『俷』,俷,敗也。」孔文祥云:「菲,薄也。」《漢書》作「棐」。 《正義》:俷音符味反。孫守真按:字形結構換聲符耳。
九《索隱》:褚先生解云:「言無乏武備,常備匈奴也。」
一〇《集解》:張晏曰:「士不素習,不應召。」 《索隱》:韋昭云:「士非素敎習,不得從軍徵發。故孔子曰『不敎人戰,是謂弃之』是也。」褚先生解云:「非習禮義,不得在其側也。」
一一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立三十年,自殺,國除。」
右燕王策。
「維六年四月乙巳,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胥為廣陵王。曰:於戲,小子胥,受茲赤社!朕承祖考,維稽古建爾國家,封于南土,世為漢藩輔。古人有言曰:『大江之南,一五湖之閒,二其人輕心。楊州保疆,三三代要服,不及以政。』於戲!悉爾心,戰戰兢兢,乃惠乃順,毋侗好軼,毋邇宵人,四維法維則。《書》云:『臣不作威,不作福,靡有後羞。』於戲,保國艾民,可不敬與!王其戒之。」五
一《正義》:謂京口南至荆州以南也。
二《索隱》:按:五湖者,具區、洮滆、彭蠡、靑草、洞庭是也。或曰太湖五百里,故曰五湖也。
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䜶』。」駰案:李奇曰「保,恃也」。
四《集解》:應劭曰:「無好逸游之事,邇近小人。」張晏曰;「侗音同。」 《索隱》:侗音同。褚先生解云:「無好軼樂馳騁戈獵。孫守真按:疑為「弋獵」之訛。邇,近也。宵人,小人也。」鄒氏宵音謖,謖亦小人也。或作「佞人」。
五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立六十四年,自殺。」
右廣陵王策。
太史公曰:古人有言曰「愛之欲其富,親之欲其貴」。故王者䜶土建國,封立子弟,所以襃親親,序骨肉,尊先祖,貴支體,廣同姓於天下也。是以形勢彊而王室安。自古至今,所由來久矣。非有異也,故弗論箸也。燕齊之事,無足采者。然封立三王,天子恭讓,羣臣守義,文辭爛然,甚可觀也,是以附之世家。
褚先生曰:臣幸得以文學為侍郎,好覽觀太史公之列傳。傳中稱《三王世家》文辭可觀,求其世家終不能得。竊從長老好故事者取其封策書,編列其事而傳之,令後世得觀賢主之指意。
蓋聞孝武帝之時,同日而俱拜三子為王:封一子於齊,一子於廣陵,一子於燕。各因子才力智能,及土地之剛柔,人民之輕重,為作策以申戒之。謂王:「世為漢藩輔,保國治民,可不敬與!王其戒之。」夫賢主所作,固非淺聞者所能知,非博聞彊記君子者所不能究竟其意。至其次序分絕,文字之上下,簡之參差長短,皆有意,人莫之能知。謹論次其眞草詔書,編于左方。令覽者自通其意而解說之。
王夫人者,趙人也,與衞夫人並幸武帝,而生子閎。閎且立為王時,其母病,武帝自臨問之。曰:「子當為王,欲安所置之?」王夫人曰:「陛下在,妾又何等可言者。」帝曰:「雖然,意所欲,欲於何所王之?」王夫人曰:「願置之雒陽。」武帝曰:「雒陽有武庫敖倉,天下衝阸,漢國之大都也。先帝以來,無子王於雒陽者。去雒陽,餘盡可。」王夫人不應。武帝曰:「關東之國無大於齊者。齊東負海而城郭大,古時獨臨菑中十萬戶,天下膏腴地莫盛於齊者矣。」王夫人以手擊頭,謝曰:「幸甚。」王夫人死而帝痛之,使使者拜之曰:「皇帝謹使使太中大夫明奉璧一,賜夫人為齊王太后。」子閎王齊,年少,無有子,立,不幸早死,國絕,為郡。天下稱齊不宜王云。
所謂「受此土」者,諸侯王始封者必受土於天子之社,歸立之以為國社,以歲時祠之。《春秋大傳》曰:「天子之國有泰社。東方靑,南方赤,西方白,北方黑,上方黃。」故將封於東方者取靑土,封於南方者取赤土,封於西方者取白土,封於北方者取黑土,封於上方者取黃土。各取其色物,裹以白茅,封以為社。此始受封於天子者也。此之為主土。主土者,立社而奉之也。「朕承祖考」,祖者先也,考者父也。「維稽古」,維者度也,念也,孫守真按:維=惟,字形結構換部首耳。稽者當也,當順古之道也。
齊地多變詐,不習於禮義,故戒之曰「恭朕之詔,唯命不可為常。人之好德,能明顯光。不圖於義,使君子怠慢。悉若心,信執其中,天祿長終。有過不善,乃凶于而國,而害于若身」。齊王之國,左右維持以禮義,不幸中年早夭。然全身無過,如其策意。
傳曰「靑采出於藍,而質靑於藍」者,敎使然也。遠哉賢主,昭然獨見:誡齊王以愼內;誡燕王以無作怨,無俷德;一誡廣陵王以愼外,無作威與福。
一《索隱》:本亦作「肥」。案:上策云「作菲德」,下云「勿使王背德也」,則肥當音扶味反,亦音匪。
夫廣陵在吳越之地,其民精而輕,故誡之曰「江湖之閒,其人輕心。楊州葆疆,三代之時,迫要使從中國俗服,不大及以政敎,以意御之而已。無侗好佚,無邇宵人,維法是則。無長好佚樂馳騁弋獵淫康,而近小人。常念法度,則無羞辱矣」。三江、五湖有魚鹽之利,銅山之富,天下所仰。故誡之曰「臣不作福」者,勿使行財幣,厚賞賜,以立聲譽,為四方所歸也。又曰「臣不作威」者,勿使因輕以倍義也。
會孝武帝崩,孝昭帝初立,先朝廣陵王胥,厚賞賜金錢財幣,直三千餘萬,益地百里,邑萬戶。
會昭帝崩,宣帝初立,緣恩行義,以本始元年中,裂漢地,盡以封廣陵王胥四子:一子為朝陽侯;一一子為平曲侯;二一子為南利侯;三最愛少子弘,立以為高密王。四
一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朝陽故城在鄧州穰縣南八十里。應劭云在朝水之陽也。」
二《正義》:《地理志》云平曲縣屬東海郡。又云在瀛州文安縣北七十里。
三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南利故城在豫州上蔡縣東八十五里。」
四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高密故城在密州高密縣西南四十里。」
其後胥果作威福,通楚王使者。楚王宣言曰:「我先元王,高帝少弟也,封三十二城。今地邑益少,我欲與廣陵王共發兵云\〔立〕。廣陵王為上,我復王楚三十二城,如元王時。」事發覺,公卿有司請行罰誅。天子以骨肉之故,不忍致法於胥,下詔書無治廣陵王,獨誅首惡楚王。傳曰「蓬生麻中,不扶自直;一白沙在泥中,與之皆黑」者,土地敎化使之然也。其後胥復祝詛謀反,自殺,國除。
一《索隱》:已下並見荀卿子。
燕土墝埆,北迫匈奴,其人民勇而少慮,故誡之曰「葷粥氏無有孝行而禽獸心,以竊盜侵犯邊民。朕詔將軍往征其罪,萬夫長,千夫長,三十有二君皆來,降旗奔師。葷粥徙域遠處,北州以安矣」。「悉若心,無作怨」者,勿使從俗以怨望也。「無俷德」者,勿使(上)\〔王〕背德也。「無廢備」者,無乏武備,常備匈奴也。「非敎士不得從徵」者,言非習禮義不得在於側也。
會武帝年老長,而太子不幸薨,未有所立,而旦使來上書,請身入宿衞於長安。孝武見其書,擊地,怒曰:「生子當置之齊魯禮義之鄕,乃置之燕趙,果有爭心,不讓之端見矣。」於是使使卽斬其使者於闕下。
會武帝崩,昭帝初立,旦果作怨而望大臣。自以長子當立,與齊王子劉澤等謀為叛逆,出言曰:「我安得弟在者!一今立者乃大將軍子也。」欲發兵。事發覺,當誅。昭帝緣恩寬忍,抑案不揚。公卿使大臣請,遣宗正與太中大夫公戶滿意、御史二人,偕往使燕,風喻之。二到燕,各異日,更見責王。宗正者,主宗室諸劉屬籍,先見王,為列陳道昭帝實武帝子狀。侍御史乃復見王,責之以正法,問:「王欲發兵罪名明白,當坐之。漢家有正法,王犯纖介小罪過,卽行法直斷耳,安能寬王。」驚動以文法。王意益下,心恐。公戶滿意習於經術,最後見王,稱引古今通義,國家大禮,文章爾雅。三謂王曰:「古者天子必內有異姓大夫,所以正骨肉也;外有同姓大夫,所以正異族也。四周公輔成王,誅其兩弟,故治。武帝在時,尚能寬王。今昭帝始立,年幼,富於春秋,未臨政,委任大臣。古者誅罰不阿親戚,故天下治。方今大臣輔政,奉法直行,無敢所阿,恐不能寬王。王可自謹,無自令身死國滅,為天下笑。」於是燕王旦乃恐懼服罪,叩頭謝過。大臣欲和合骨肉,難傷之以法。
一《索隱》:案:昭帝,鉤弋夫人所生,武帝崩時,年纔七八歲耳。胥、旦早封在外,實合有疑。然武帝《春秋》高,惑於內寵,誅太子而立童孺,能不使胥、旦疑怨。亦由權臣輔政,貪立幼主之利,遂得鉤弋子當陽。斯實父德不弘,遂令子道不順。然犬各吠非其主,太中、宗正,人臣之職,又亦當如此。
二《索隱》:宗正,官名,必以宗室有德者為之,不知時何人。公戶姓,滿意名,為太中大夫。是使二人,又有侍御史二人,皆往使治燕王也。
三《索隱》:爾,近也;雅,正也。其書於「正」字義訓為近,故云《爾雅》。相承云周公作以敎成王,又云子夏作之以解詩書也。
四《索隱》:按:內云有異姓大夫以正骨肉,蓋錯也。「內」合言「同姓」,宗正是也。「外」合言「異姓」,太中大夫是也。
其後旦復與左將軍上官桀等謀反,宣言曰「我次太子,太子不在,我當立,大臣共抑我」云云。大將軍光輔政,與公卿大臣議曰:「燕王旦不改過悔正,行惡不變。」於是脩法直斷,行罰誅。旦自殺,國除,如其策指。有司請誅旦妻子。孝昭以骨肉之親,不忍致法,寬赦旦妻子,免為庶人。傳曰「蘭根與白芷,漸之滫中,一君子不近,庶人不服」者,所以漸然也。
一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滫者,淅米汁也。音先糾反。」 《索隱》:白芷,香草也,音止,又音昌改反。漸音子潛反。漸,漬也。滫讀如《禮》「滫溲」之「滫」,謂洗也,音思酒反。 《正義》:言雖香草,以米汁漬之,無復香氣。君子不欲附近,庶人不服者,為漸漬然也。以旦謀叛,君子庶人皆不附近。
宣帝初立,推恩宣德,以本始元年中盡復封燕王旦兩子:一子為安定侯;一立燕故太子建為廣陽王,二以奉燕王祭祀。
一《正義》:漢表在鉅鹿郡。
二《正義》:《括地志》云:「廣陽故城今在幽州良鄕縣東北三十七里。」
【《索隱》述贊】:三王封系,舊史爛然。褚氏後補,冊書存焉。去病建議,靑翟上言。天子沖挹,志在急賢。太常具禮,請立齊燕,閎國負海,旦社惟玄。宵人不邇,葷粥遠邊。明哉監戒,式防厥愆。